为更好落实集团公司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4月15日上午,海鸥集团组织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人员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草案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
本次学习通过图文讲解、案例分析的形式,对新安法修订内容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进行解读。新安法的目标宗旨中既有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思维,更有生命安全、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要求,彰显了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和第二百二十九条做出了重大修正,这反映了我国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从严管理。
会上,海鸥集团副总经理史先武对所属企业提出两点要求,要求各企业一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新安法草案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二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和治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此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海鸥集团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安全、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