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徐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第十四届“徐州市十佳文明职工”和“徐州市文明职工”评选活动揭晓,徐州市环保集团所属公司职工刘佳玉被评为“徐州市文明职工”。
多年来,刘佳玉始终对标优秀党员,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他自2009年起坚持无偿献血,至今无偿献血40次,荣获“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单采血小板应急队伍志愿者”“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在工作期间,他作为部门技术员牵头完成徐州市600余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工作,荣获单位“杰出贡献奖”。在疫情期间,他始终坚守在社区服务第一线,荣获“徐州市云龙区疫情防控志愿者证书”“优秀青年志愿者”。
刘佳玉表示,将不负集团公司的培养,主动向身边优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加强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为集团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